从去年开始,广东对毕业离校时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的省内高校毕业生,实行暂缓一年就业的政策,受到广大毕业生和社会的欢迎。省教育厅近日正式发出通知,明确取消“档案托管费”,学校不得以档案托管等理由,向申请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收取任何档案管理费用。 据悉,去年办理档案托管手续的毕业生要交纳一定的托管费,由所在学校统一代收,每人180元一年,收取的费用三分之一留学校,作为办理毕业生暂缓就业有关手续的费用,其余上交省教育厅,主要用于毕业生档案的邮寄、管理和就业指导等费用。有近5000名毕业生申请了档案托管。
今年遵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省教育厅发出通知取消此费用,明确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是暂缓就业高校毕业生档案的唯一管理机构,申请暂缓就业毕业生档案由该中心统一管理,并且提供免费的档案保管服务,保管期暂定为一年。
毕业生档案托管费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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